我的申请
我的待办
首页
办事中心
个人中心
富春校区团体心理辅导室借用
事项类型
教职工,学生
事项名称
办理对象
教职工,学生
归属部门
办理部门
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学生处
办理模式
承诺时间
办理时间
办理地点
联系电话
我要办理
我要评价
办事指南
心理中心收到申请后会在1-2个工作日内回电,确定具体使用时间
关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“心晴在线”,点击下方“其他服务”,再点击“心理中心场地借用”,然后扫描相应二维码并填写相应信息
评价
×
评分:
备注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