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资格证申请

事项类型
教职工
事项名称
23号楼704办公室
办理对象
教职工
归属部门
办理部门
人事处(教师工作部)
办理模式
线上线下结合
承诺时间
根据教育厅审批情况确定
办理时间
每年4-9月,具体看省里通知
办理地点
23号楼704办公室
联系电话
0571-86613616

1.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;

2.学院部门审核测评,材料上报人事处;

3.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(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)对申请人员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;

4.对审查通过人员,由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备案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。

1.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;

2.教学日历复印件;

3.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;

4.身份证复印件;

5.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》;

6.《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》(学院填写);

7.《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》(4门课)复印件;

8.职称证书(或文件)复印件;

9.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汇总表》或医教结合新开课岗前培训试讲合格证明复印件;

10.《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》。

1.用户手册V1.0(申请人)

2.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(学院填写)

3.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(学院填写)

4.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相关文件

5.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

1.申报年度已参加其他体检,体检表能否作为申报教师资格证的附件材料?

答:不能,《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》由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统一范式,需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参加体检。

2.在其他省份参加高校教育理论培训考试,并获得证书,能否在浙江省申报教师资格证使用?

  答:能,需核实证书的真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