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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类型
教职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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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
23号楼704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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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对象
教职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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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属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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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部门
人事处(教师工作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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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模式
线上线下结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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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时间
根据教育厅审批情况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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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间
每年4-9月,具体看省里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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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
23号楼704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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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0571-866136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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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;
2.学院部门审核测评,材料上报人事处;
3.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(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)对申请人员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;
4.对审查通过人员,由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备案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。
1.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;
2.教学日历复印件;
3.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;
4.身份证复印件;
5.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》;
6.《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》(学院填写);
7.《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》(4门课)复印件;
8.职称证书(或文件)复印件;
9.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汇总表》或医教结合新开课岗前培训试讲合格证明复印件;
10.《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》。
1.用户手册V1.0(申请人)
2.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(学院填写)
3.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(学院填写)
4.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相关文件
5.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
1.申报年度已参加其他体检,体检表能否作为申报教师资格证的附件材料?
答:不能,《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》由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统一范式,需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参加体检。
2.在其他省份参加高校教育理论培训考试,并获得证书,能否在浙江省申报教师资格证使用?
答:能,需核实证书的真伪。